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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博明路绿化亮化工程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以博行审经字[2021]第03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号:博招核字2021-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博野县博明路绿化亮化工程项目施工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博明路进行绿化和亮化工程,其中城市风貌段2.9公里进行绿地种植、园林小品等;预留发展段1.9公里进行绿地种植;以及绿地及景观给排水;全线两侧共安装256盏、灯杆高12米的路灯。
2.3、建设地址:博野县博明路; 2.4、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一标段:绿化、庭院及景观给排水工程,二标段:亮化工程。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一标段:6个月。养护期:12个月,成活率100%。二标段:2个月。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
3.1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财务要求:具备经审计的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1 月 1
日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3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有以上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4财务要求:具备经审计的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1 月 1
日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备注:1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惠招标平台电话:400
780 9998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0 09:00至2021-04-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1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其他网络或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博野县博兴路123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德惠路293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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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周主任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吴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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