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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高县城区背街小巷道路标线标识项目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HNHGT2021-14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324.834938 |
最高限价(万元) | 281.917789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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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无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
时间 | 2021-07-28 至 2021-08-04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1-08-09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
开启时间 | 2021-08-09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 6.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以标讯正文为准。 |
采购单位名称 | 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临高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 | ||
项目联系人 | 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