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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农村供水工程(2021年度)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CZB-2021-005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农村供水工程(2021年度)已由林甸县水务局以林水发〔202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防病改水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丰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林甸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农村供水工程(2021年度)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内容为水源井6眼,井深96米,井径600mm,井管为钢筋混凝土材质;配备潜水泵6台;砖混井室6处规格为5mx3m(轴线)42.18平方米;水处理及供水设备2台套;框架式净水厂房2处522.72平方米;自动化控制系统2台套,22处摄像头;输水管网2处总长度109440米。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林甸县四合乡、四季青镇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总工期104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监理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27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1年06月23日09时00分至2021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其他事项
6.3.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6.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7、踏勘现场及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甸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林甸县防病改水站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